七、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录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
2.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录取人员的,影响招生公平、公正进行的;
4.违反招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录取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录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其毕业后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生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或不具备录取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公告由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柳城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四)联系方式:
1.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772-7611808(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2.政策咨询、监督电话:0772-7612732(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