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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苍梧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6人)

2019-08-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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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招考公告全国医疗卫生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4.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5.各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应聘。

(三)考核人选确定。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的评价组,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按招聘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报名人数高于招聘人数的,按以下条件进行遴选:

岁以下人员优先;

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

3.职称高的人员优先。

(四)考核、体检

1.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要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考核人选确定程序进行递补。

2.体检

(1)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考生的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核人选确定、考核等程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

基本情况。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报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苍梧县卫生健康局审核,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4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人民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期间,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由本人提前三个月递交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解除聘用关系。出缺的名额,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递补。

(二)考核管理。县人民医院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人事和党团关系。服务期内人事档案由县卫生健康局提供免费管理服务。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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