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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人)

2019-08-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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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考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县(区)管理部:业务工作人员3名,年龄在35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类、中文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工作地点在各县(区)管理部,服从工作调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有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经验的可以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7月29日17时。  

2.报名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czx2299886@163.com

(2)现场报名,携带《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5号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

(三)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到我中心综合科进行审核。

面试结束后,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综合面试结果、应聘人员工作简历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拟聘用人员需要到中心跟班学习一个月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考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跟班学习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从跟班学习之日算起。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周末双休、带薪休假、职业培训、健康体检等有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中心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负责解释,有疑问请拨打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电话:0778-2185069,0778-229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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