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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河池南丹县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0-09-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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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毕业证和学位证;

(4)相关资格证;

(5)其他资历证明材料。

如果是进行线上报名的,请将材料扫描件发进上面预留的电子邮箱,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为PDF、JPG或PNG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资格审查人员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通过电话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复审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到现场报名的,请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反馈。

3.增设筛选程序事宜。如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的,报考者需先进行初试,初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从事相关职业应具备的其他素质等,初试每人3-5分钟。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初试的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通过资格复审或通过初试的考生即为面试人选。

(二)发布面试通告。面试前一个星期,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通告,考生在面试前3天到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如考生为线上报名的,需提供线上报名时提交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请所有考生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制作面试题本。面试题本由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命制。

(五)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六)面试成绩公布。本试场所有考生面试全部结束之后,由主考官现场公布本考场面试成绩,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出现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形,需请示考点主考,经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选。

(七)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工作由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本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库中抽调,每个面试试场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名,其他考官6名。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三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八)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方可进行考察。

(一)体检。由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每个考察组成员至少为2人),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尚未取得相应护士执业资格证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护理、助产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南丹县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从而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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