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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面向内地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19-06-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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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两张2寸免冠照片;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二)面谈及体检

1.拟定于2019年6月7日-9日进行面谈,主要了解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来兵团工作的意向等,满分100分,考官5-7人。地点设在师机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参加面谈人员报销往返交通食宿费1000元/人。

2.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委托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列入考察人选。体检费由十二师承担。

(三)考察

1. 2019年6月10日-16日,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调动

2019年6月20日-24日,根据面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程序报批后,在兵团第十二师政务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保障政策

按照兵团《关于印发〈兵团从中央国家机关、内地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的通知》(兵党组发〔2018〕39号)执行。主要保障政策:

(一)住房政策。选调干部由师团机关统一安排周转房一套,5年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费用。在有存量集资房的情况下,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购买集资房,工作满5年后办理相关房产手续。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无意购买集资房的,可享受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配偶就业政策。配偶可以随调随迁,根据本人就职岗位、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相应安排在机关事业单位或推荐到企业适当的岗位工作。到企业工作的配偶,第一年可享受800元/月生活补助。

(三)子女入学政策。子女随迁后可按新疆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在疆报名参加高考。在师属的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可享受师干部职工同等政策。

(四)交通费用报销政策。所在单位报销调入首次进疆交通费。正式录用的干部,配偶、子女未随迁的,每年由所在单位报销1次配偶、子女进出疆探亲交通费用(限10000元以内)。

六、纪律监督

(一)兵团第十二师纪委监委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兵团第十二师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923813,3781291,13609928460,18909919068

联 系 人:陈多璇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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